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说法正确的是()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说法正确的是()

题目选项

A. 商业银行是按照政府的行政区划来设立分支机构的
B. 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
C.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根据总行的授权进行市场经营行为
D. 因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,故其不可以代表总行进行应诉

正确答案

C

题目解析

解析:原来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按照政府的行政区划来设立分支机构的。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,我国的商业银行机构设置改变了原来的设置方法,改为按照经济区划和业务与成本核算来设立分支机构。银行的分支机构与总行之间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。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对外营业是经过总行授权的,代表总行进行的市场经营行为。银行分支机构可以代表总行在各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,可以承担相应的民事债权债务;如果债务数额过大时,最终由总行承担责任。故应选C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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